說明: 一、配合職業安全衛生法114年12月19日修正公布,第22條增修勞工健康服務人員及專業機構等相關規定,並因應勞工健康檢查及保護政策之精進檢討,勞動部115年6月26日修正發布「勞工健康保護規則」,及訂定發布「勞工健康服務專業機構管理規則」。 二、為使事業單位及其委託提供勞工健康服務之機構瞭解前開規定,以進行相關行政作業與配套管理措施,職安署委託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工業安全衛生協會及臺灣職業衛生服務學會,依對象屬性分區辦理說明會共計12場次,詳如簡章,敬請協助轉知所轄事業單位及服務機構派員擇相應類別之場次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