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勞工長期暴露在高噪音工作環境下,可能會引發職業性聽力損失,勞動部已於115年2月公告「勞工聽力保護措施辦理原則」,協助雇主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300 條之 1 規定,強化從事噪音作業勞工之聽力保護,並採取必要之噪音危害預防措施,以維護勞工聽力健康,爰辦理本說明會,就該原則之重點及實務進行說明。 二、課程及報名等相關資訊如附件,如有報名相關問題,請洽執行單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工業安全衛生協會 陳小姐,電話:(03)5751006分機20,聯絡信箱:px00801@mail.isha.org.tw。全程參與本說明會者,將依身分別給予登錄職業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時數計3小時,名額有限,額滿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