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勞動部「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及人員選拔作業要點」(附件一)辦理。 二、為鼓勵事業單位運用系統化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制度,持續改善工作環境,提升職場安全衛生水準,促進勞工安全與健康,本局公開選拔、表揚旨揭事業單位及人員(本年度優良人員區分為職業安全衛生及勞工健康服務二類),並自得獎單位及人員中,擇優推薦參加勞動部辦理之全國性「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及人員」選拔活動,請踴躍參選。 三、旨揭選拔活動自即日起至115年3月20日止接受推薦或自薦,請檢具具體優良事蹟、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人員自薦(推薦)表(附件二表格),送本局審查;又為積極提升勞動權益,建議參選單位得於企業形象之其他具體事蹟加強論述相關優良事蹟(如:勞動條件優於法令規定、提升勞工身心健康措施、工作與生活平衡、中高齡、母性及青少年勞工保護、強化外籍移工職業安全衛生知能、推動ESG永續職場安全健康發展等事項),本局將納為評分及推薦獲獎重點參考內容。 四、檢附推(自)薦表填寫補充說明(含範例)供參(附件三);另有關各行業之「近3年失能傷害頻率及失能傷害嚴重率」統計表,請於該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網站職業安全衛生獎項專頁「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及人員」項下,自行下載參閱。 五、另本案相關附件請至本局園區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資訊系統之公告事項下載(https://cto1903.ctsp.gov.tw/CTSPO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