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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拔活動自即日起至114年3月21日止接受推薦或自薦,請檢具具體優良事蹟、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人員(本年度優良人員區分為職業安全衛生及勞工健康服務二類)自薦(推薦)表(如附件二表格),送本局審查;又為積極提升勞動權益,建議參選單位得於企業形象之其他具體事蹟加強論述相關優良事蹟(如:勞動條件優於法令規定、提升勞工身心健康措施、工作與生活平衡、中高齡、母性及青少年勞工保護、強化外籍移工職業安全衛生知能、推動ESG永續職場安全健康發展等事項),本局將納為評分及推薦獲獎重點參考內容。
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職業安全衛生優良人員、健康服務優良人員自薦(推薦)表 (2).pdf
(勞動部來文附件)「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推(自)薦表」填寫補充說明(含範例) (2).pdf
(發文)中科「114年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及人員」選拔活動.pdf
最後更新日期 2025/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