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該署前於107年1月15日訂定旨揭指引,期間於110年2月17日第一次修正,鑑於近年建築(民間)工程職災發生率攀升,亟須參考先進國家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說明施工風險評估及管理團隊成員職責,以發揮合作精神,將危害控制在合理可行範圍;另本指引適用於營造工程全生命週期之施工風險評估,已含括丁類危險性工作場所之施工安全評估機制,為促進本指引之運用,須進一步說明二者之關聯性;又本指引第一次修正迄今,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勞動檢查法等相關法令已多有修正,須適時配合修正並檢討內容,以符實際需求,爰第二次修正旨揭指引及新增建築工程施工風險評估案例,並辦理本次說明會,於彙整意見並妥適修正後,再行函發提供業界參考使用。 二、旨揭說明會委託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土木工程系辦理(窗口:謝小姐;電話:02-27712171#2635),自113年11月15日(星期五)起受理報名,並採Google表單線上報名,額滿為止,報名網址詳如附件之實施計畫,另報名系統對報名人數採自動管制,額滿之場次將暫時無法報名,須待已報名學員退選空出名額後,才可再點選報名。有關各場次辦理日期、地點及名額如下: (一)北部場:113年12月3日(星期二)於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先鋒國際研發大樓---501教室(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46號),名額為100人。 (二)中部場:113年12月10日(星期二)於集思台中新烏日會議中心---富蘭克林廳401會議室(台中市烏日區高鐵東一路26號),名額為100人。 (三)南部場:113年12月12日(星期四)於交通部鐵道局南部工程分局1樓階梯教室(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7號),名額為1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