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移動式起重機汰舊換新及強化安全作業補助要點」及「職安署委託辦理補助起重機汰舊換新及強化安全試辦計畫」委辦事項辦理。 二、為降低老舊移動式起重機因機械老舊發生結構損壞事故,及使其檢修人員具備自動檢查及保養專業知能,職安署補助汰換老舊移動式起重機為新出廠之本質安全設計移動式起重機、移動式起重機換裝事件紀錄器(整合過負荷預防裝置)及經由專業檢修廠每年定期保養及自動檢查費用,並委託中華起重升降機具協會擔任補助案受理作業窗口(0968-753821 陳小姐或(02)2388-0159 分機17 林小姐),請轉知所屬單位踴躍申請補助。 三、本案補助規定可至勞動法令查詢系統搜尋「移動式起重機汰舊換新及強化安全作業補助要點」,隨函檢送宣導折頁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