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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陳玉馨
  • 2024/01/30
  • 196

「113年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及人員」選拔活動,歡迎園區推動職業安全衛生績效優良之事業單位及人員踴躍參選,請於本(113)年3月22日前備妥相關資料送本局評選,請查照。

一、依據本局「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及人員選拔作業要點」(如附件一)辦理。
二、為鼓勵事業單位運用系統化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制度,持續改善工作環境,提升職場安全衛生水準,促進勞工安全與健康,本局公開選拔、表揚旨揭事業單位及人員,並自得獎單位及人員中,擇優推薦參加勞動部辦理之全國性「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及人員」選拔活動,請踴躍參選。
三、旨揭選拔活動自即日起至113年3月22日止接受推薦或自薦,請檢具具體優良事蹟及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人員)自薦(推薦)表(如附件二表格),送本局審查;又為積極提升勞動權益,建議參選單位得於企業形象之其他具體事蹟加強論述(如:勞動條件優於法令規定、提升勞工身心健康措施、工作與生活平衡、中高齡、母性及青少年勞工保護、強化外籍移工職業安全衛生知能、推動ESG永續職場安全健康發展等事項),本局將納為評分及推薦獲獎重點參考內容。
四、檢附推(自)薦表填寫補充說明(含範例)供參(如附件三);另有關各行業之「近3年失能傷害頻率及失能傷害嚴重率」統計表,請於該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網站職業安全衛生獎項專頁「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及人員」項下,自行下載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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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二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及人員自薦(推薦)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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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一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及人員選拔作業要點.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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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三「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推(自)薦表」填寫補充說明(含範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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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 2024/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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